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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期外面说了一些醇基燃料的法律法规,今天浙江醇基燃料生产厂家就接着说
4 使用要求
4.1 醇基燃料炉灶具应符合《醇基民用燃料灶具》(NY312-1997),并应定期进行校检、检修、并做好记录。
4.2 醇基燃料使用时厨房内醇浓度应符合醇类职业接触限值5.3 经营火锅的餐厅,宜使用电磁炉、固体酒精炉,不应使用醇基燃料(液体)炉等。
4.4 使用管道应为金属管道,严禁穿过餐厅、办公室、楼梯间和生活间,并不得穿过不使用醇基燃料的房间。
4.5 醇基燃料进出口管道应设截止阀。阀门连接处应选用防泄漏型的密封材料,不准采用石棉制品。
4.6 管道适当位置设置止回阀。
4.7 应安装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。
4.8 应按《建筑物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》(GB50140-2005)的要求,配备相应灭火器材。
4.9 厨房内应有良好通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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